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許振昌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
日前,吉林省委機要局原局長許振昌(副廳級)涉嫌受賄罪一案,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遼源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許振昌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遼源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被告人許振昌利用擔任吉林省委機要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,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中標試點項目和職工錄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素材/省院第三檢察部
來源/最高人民檢察院